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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中的配资 刚刚,证监会、金融监管总局、发改委重磅发声

发布日期:2024-07-24 14:33    点击次数:198

股市中的配资 刚刚,证监会、金融监管总局、发改委重磅发声

  盘后有重磅消息传来。今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李春临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负责人介绍《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1. 确定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在进行配资炒股之前,要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和风险承受能力确定合适的配资金额。不要超出自己能够承受的范围。

  来看发布会要点:

  1.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还要出台配套措施,形成支持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综合性体系。

  2.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多措并举,增强创业投资机构筹集长期稳定资金的能力,为发展新质生产力和服务实体经济提供长期稳定的耐心资本。

  3.对于投资原创性引领性科技创新等新赛道的创业投资机构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支持专业性创业投资机构发展。

  4.鼓励行业骨干企业、科研机构、创业创新平台机构等创业创新资源丰富的主体,具有资本实力和管理经验的天使投资个人、保险基金、政府投资基金等专业机构投资者积极参与创业投资。

  5.广大投资机构开展投资活动必须在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履行信义义务,受人之托,代人理财,忠人之事,切实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引导创投机构强化内控机制,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机制。

  6.金融监管总局将持续优化保险资金运用的规则,研究提高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集中度的比例上限,更好引导保险资金和相关资管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创业投资基金的配置力度。

  7.中国证监会正在开展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实物分配股票试点,允许将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向投资者进行分配,并将继续保持境外上市通道的畅通。

  8.国务院国资委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同,在放宽规模限制、提高出资比例、注重整体业绩和长期回报考核,明确尽职免责容错条件等方面,给予中央企业创投基金更大支持。

  国家发展改革委:鼓励形成多元化的创业投资主体

  李春临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还要出台配套措施。看得准的就尽快出台,需要试点的在适当范围要扩大试点范围,形成支持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综合性体系,并加强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监测,形成工作闭环,以务实有效的措施稳定市场预期、激发创投市场活力。

  李春临还谈道,耐心资本的培育对于促进我国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和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至关重要。稳定性和长期性是耐心资本的内在要求。培育发展壮大耐心资本,除了充分尊重市场规律以外,政府这只“有形的手”也可以发挥重要作用,引导各类资本摒弃“急功近利、快进快出、挣快钱”的浮躁心态,坚持做长期投资、战略投资、价值投资、责任投资。新出台的《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中也对这项工作作了相应的政策安排。

  《政策措施》中对于创投机构的发展方向提出了要求。李春临表示,“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要想培育一批“硬科技”的“独角兽”和“小巨人”企业,离不开创投企业的“火眼金睛”,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遵循科技创新发展规律,鼓励广大创业投资机构从自身独特的优势出发,强化专业化投资理念和投资策略,加强对投资项目的投后“赋能”,提升股权投资、产业引导、战略咨询等综合服务能力。特别是对于投资原创性引领性科技创新等新赛道的创业投资机构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支持专业性创业投资机构发展。

  同时,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需要有各具特色、充满活力的创业投资机构参与,鼓励行业骨干企业、科研机构、创业创新平台机构等创业创新资源丰富的主体,具有资本实力和管理经验的天使投资个人、保险基金、政府投资基金等专业机构投资者积极参与创业投资,形成多元化的创业投资主体。

  金融监管总局:将研究引导保险资金加大创业投资基金的配置力度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政策研究司司长李明肖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金融监管总局将持续优化保险资金运用的规则,研究提高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集中度的比例上限,更好引导保险资金和相关资管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创业投资基金的配置力度,积极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

  李明肖表示,近期,很多初创期科技企业反映,希望在资本方面获得金融支持。金融监管总局局长李云泽在今年全国两会部长通道上正式对外表示,正在研究探索推进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试点范围。金融监管总局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高度重视实体经济特别是民营、小微科创企业的融资诉求,积极顺应市场呼声,正在按照有关安排,研究论证工作方案。深入梳理总结前期上海试点开展的直接股权投资经验,研究扩大试点地区范围,充分发挥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在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和企业重组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

  李明肖强调,股权融资不同于债权融资,该项工作还需要审慎论证工作方案,合理有效控制风险。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金融监管总局积极支持相关银行与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开展业务合作,促进项目信息共享交流,充分发挥好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的两种机制、两类优势,积极探索多样化的科技创新金融服务模式,鼓励银行与创业投资基金等加强对接,规范发展“贷款+外部直投”的业务,切实解决初创企业融资难点和痛点,促进企业“资金—资本—资产”三资良性循环。

  中国证监会:正在开展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实物分配股票试点,将保持境外上市通道畅通

  证监会市场监管二司司长吴萌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中国证监会始终高度重视立足资本市场,为创业投资营造更为有利的市场环境。

  《政策措施》第五部分主要从拓宽创业投资退出渠道,优化创业投资基金退出政策两个方面作出相应安排。证监会还将继续加强和各方的协同配合,加强政策的动态评估,推动“健全创业投资退出机制”等措施的落实和落地。

  证监会正在开展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实物分配股票试点,允许将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向投资者进行分配,这样既丰富了退出的渠道,也有利于缓解对市场的冲击。此外,证监会先后在七个地方,包括北京、上海、广东、浙江、宁波、江苏、安徽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私募基金的份额转让试点工作,目前已经完成私募份额转让232亿元。私募份额的质押融资316亿元,这项试点工作也将会有利于支持二手份额转让基金,也就是S基金的进一步发展。

  此外,证监会继续保持境外上市通道的畅通。《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是去年3月份实施的,到上周五,一共有158家企业赴境外上市完成备案,其中85家在香港上市,73家在美国上市。

  国务院国资委:将在放宽规模限制等方面给予央企创投基金更大支持

  国务院国资委资本运营与收益管理局局长王海琳表示,国资委将立足自身职责定位,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同,在放宽规模限制、提高出资比例、注重整体业绩和长期回报考核,明确尽职免责容错条件等方面,给予中央企业创投基金更大支持。同时,国资委也将指导中央企业用足用好现行相关政策,聚焦主责主业,结合自身优势和条件,利用创业投资基金加大对行业科技领军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的投资力度,鼓励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发挥长期耐心资本作用,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助力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进一步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中央企业围绕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有序开展了有关基金投资业务,充分利用基金聚集资本、决策灵活、分散风险的优势和特征,通过有效投资积极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中央企业共管理了126只创投基金,认缴规模529亿元,已投资金额313亿元股市中的配资,主要投向了先进制造、能源、电子信息等领域,在推动科技攻关、加大科研投入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